个人流动资金贷款
发布时间:2018-03-27
一、业务介绍
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指向有足值担保的经营类客户提供的用于日常经营短期资金周转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1、在贷款行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然人。
2、在贷款行服务区域内有稳定经营场所或固定住所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个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在三人(含三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股东。
三、贷款条件
1、年满18岁,原则上不超过60岁。
2、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经营活动正常,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
4、贷款用途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5、要具备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6、能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7、所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外,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